歐盟提供包材指令說明範例. 2013年3月20日 相關主題 台灣-RoHS及REACH/SVHC相關服務...
包材與包材廢棄物指令 (Directive 94/62/EC) 自1996年執行以來限制四項重金屬在包裝材料和包裝成品中的限值。歐盟委員會於2013年2月8日發佈指令2013/2/EU,修訂Directive 94/62/EC附件一所列舉的包材應用範例。此次修訂,主要是增加說明範例,進一步闡明Directive 94/62/EC的產品範圍。新指令對包裝材料中有害物質︰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的四項總和要求維持不變,仍限定為100ppm。2013/2/EU將於2013年9月30日起生效。
應用範例如下表:
包材指令94/62/EC第3(1)條 標準定義 應用示例 第i類 (criterion (i)) 銷售包材/一級包材 (sales packaging / primary packaging) 包裝材, 如:
糖果盒 CD盒外包裝的薄膜 郵寄目錄或雜誌的包裝袋 (內有雜誌) 與蛋糕一起銷售的裝飾襯墊 僅用於植物的銷售或運輸,但不用在栽種植物的花盆 隨衣服售出的衣架 火柴盒 非包裝材, 如:
栽種植物的花盆 茶包 單獨販售的衣架 與CD, DVD以及視頻材料一起銷售的盒子 第ii類 (criterion (ii)) 單元包材/二級包材 (grouped packaging / secondary packaging) 包裝材, 如:
紙袋或塑膠袋 丟棄式杯盤 保鮮膜 夾層袋 鋁箔 非包裝材, 如:
丟棄式餐具 單獨販售的包裝紙 單獨販售的紙類的烘烤模 單獨販售的蛋糕裝飾襯墊 第iii類 (criterion (iii)) 運輸包材/三級包材 (transport packaging / tertiary packaging) 包裝材, 如:
標籤直接掛或貼在產品上 包裝材的部件, 如:
作為容器包裝一部分的睫毛刷 貼於另依包裝物上的標籤 訂書針 塑膠套 非包裝材
無線射頻識別(RFID)標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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